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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商条件
一、经销商要求
1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成立的法人实体;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不正当违法经营记录,有良好的商业信誉。OTC 连锁店、专/自营店、经营公司、日化线、俱乐部、4S店、健康会所、健康生活馆等;
2、热爱健康产品行业,并有深入了解和研究行业的意愿;认同公司经营理念,运作模式、管理方式等愿意与公司长远合作共同发展;
3、 熟悉当地市场,拥有独立的销售网络和渠道;有一定的社会公共关系,具备一定的经营实践经验;拥有专业的销售团队,良好的市场运作能力;
4、 服从公司统一管理,自觉接受公司的监督和辅导,具有较好的学习能力
和较强的成功欲望。
二、经销商管理
1、双方签定代理协议期限。
2、价格管理:经销商应严格执行市场价格体系,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零售价格。
3、市场保证金:为防止市场违规和串货行为,全面规划市场运作,维护经销商利益,特别设置市场保证金制度,以加强对市场的全面控制与管理。
4、区域管理:经销商须在合同区域内销售,不得进入其他销售区域,否则按冲货处理。
三、全面的品牌管理措施
公司将设立品牌经理协助区域代理商管辖区域的市场推广、管理与培训,解决经销商在市场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。